今年27岁的李某是自流井区荣边镇村民,曾经三进宫:2007年10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8年2月,因吸食毒品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2010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2月26日晚上7时过,李某毒瘾再次发作,便叫父亲驾驶摩托车送他到城区购买毒品。他父亲见他特别难受,便答应了。到了城区,李某又说,要先“找”到钱才能购买毒品。李父又驾驶摩托车搭乘李某先后窜至自流井区同兴路、石缸井等地伺机抢劫。当晚21时许,李某在自流井区新桥附近发现单独行走在大街上的年轻女子,便让父亲停车并在附近等候他。李某下车后迎面走到那年轻女子面前,趁其不备,一脚将其踢倒在地,并将该女子掉落在地上的价值282元的手机捡起后,又抢走其内有现金30多元的钱包。
作案后,李某又搭乘父亲的摩托车沿光大街、马吃水、汇东路、富台山隧道、滨江路转了一圈后,来到石缸井,将抢得的手机以80元的价格销赃给一个朋友后,父子俩又来到火车站向一个毒贩购买了100元的海洛因。) F( U- p. N8 Z4 i
3月1日,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在其家中抓获李某及其父亲。一月后,李某被批准逮捕,其父被监视居住,现潜逃他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