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贡航空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B2-03、B2-10-1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成果公布
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自贡航空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B2-03、B2-10-1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相关调整内容,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调整背景
随着无人机及通航产业的加速集聚发展,自贡航空产业园工业用地发展需求较大,航空产业园内道路建设有序推进,为解决航展路(成白路园区段)同G348交汇处与规划线型冲突问题,完善航空产业园区居住配套,保障园区职住平衡,我局会同贡井区政府组织编制了该方案。
二、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B2-03、B2-10-1地块和1条道路及道路两侧的8个地块,均位于自贡航空产业园内。一是将B2-03地块用地面积由7.31公顷调整为6.65公顷,并划分为B2-03-1和B2-03两个地块,其中,B2-03-1地块用地面积为3.34公顷,用地性质由居住商业混合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指标作相应调整;B2-03地块用地面积为3.31公顷,其余指标不变。二是将B2-10-1地块用地面积由9.04公顷调整为8.80公顷,用地性质由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并在西侧和北侧各预留6米的防护绿地,容积率由≤3.0调整为≥0.7,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30%,绿地率由≥20%调整为≤20%,建筑限高由≤39米调整为≤34米。三是根据航空产业园区航展路实际建设情况,因航展路道路线型变化,调整航展路道路两侧B2-04-2、B2-05、B2-06、B2-07、B2-08、B2-15-1、B2-15-2、B2-16地块用地面积,地块其余指标不变。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