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整合维护成果H2-15-1、H4-01等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成果公布
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H2-15-1、H4-01等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相关调整内容,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调整背景
近年来,东北部新城商业存量较大,一直处于去存消化阶段,现已建成的商业人气不足,市场对商业用地需求也较弱。为节约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开发建设,适应未来城市发展需要,我局会同大安区政府组织编制了该方案。
二、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6个地块,均位于东北部新城。
一是将H2-11-2地块容积率由≤2.0调整为≤2.3,建筑密度由≤28%调整为≤22%,建筑限高由≤36米调整为≤80米,绿地率由≥30%调整为≥35%。
二是将H2-15-1地块用地性质从商业用地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20%,绿地率由≥20%调整为≥35%,本次规划建筑限高≤80米。
三是将H4-01地块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为≤80米;将H4-02地块建筑限高由≤40米调整为≤60米。
四是将H4-03地块与H4-04地块合并为新的H4-04地块,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9.78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18%,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