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从问问开始
我们将尽快与您取得联系
许多购房人在交了定金以后,发现所购买的房子并没有达到预期或者是出现了问题,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换一套房子,那么这时候交了的定金能退还给购房者吗?究竟交了的定金给不给退呢?下边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定金能不能退 现如今,大部分的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如果买受人不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的意见的话,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是极为不利的,使买受人在签约的时候处于不利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这样的话就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大多数的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但是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的话,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下边小编就给大家仔细讲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话,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话,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除此之外,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三、如何退定金? 通过小编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还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如果想退定金的话就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的话,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为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是可退还的,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以上便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有关买房的定金问题了,希望小编的介绍能给大家带去帮助!
服务热线
18681393666
(周一至周日,09:00-18:00)
购房服务中心:0813-5338888
住在自贡
微信公众号:住自贡
Copyright © 2003-2022 自贡搜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川B2-20200944 蜀ICP备11010334号-1 邮箱:1774703027@qq.com 购房服务中心QQ:1774703027 技术支持:牧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