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上网找房源 遭遇假房东
聂小姐租的是火车站附近某住宅楼1102室里一间标号为“3”的小房间。她刚从龙岩来厦找工作,为省中介费,就上网找个人房源。在58同城和赶集网,聂小姐看到这处房源,便联系房东看房子。2011年12月25日下午,聂小姐和自称房东的男子颜某去看房。
颜某瘦瘦的,30岁左右,操闽南口音。看完房,聂小姐当场和颜某签了半年的租房协议,并付了三个月租金共3200元(含一个月押金)。聂小姐回忆说,签租房协议时,她看了颜某的身份证,而租房协议的第一联也详写了颜某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她感觉没问题才签了字。更让她深信不疑的是,“房东”还按她的要求在第二天配备了一台冰箱。没想到才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晚上十点多,聂小姐回到租住处时,却被房门上贴的一张纸条给吓懵了——“未经本人同意,住进此房间。
真房东:
只委托中介 没发布房源
聂小姐赶紧拨打纸条上的电话,联系上了另一位自称房东的男子陈先生,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可她很奇怪:假房东怎么会有房间钥匙,房间里那台新增的冰箱又是怎么回事?
为此,记者联系了陈先生。陈先生表示,他曾委托几家房产中介出租房子,钥匙都给了中介,但没有在网上发布个人房源信息。说起那台冰箱,陈先生说,2011年12月26日上午,他确实叫人搬了台冰箱到3号房间,那是之前就预定好的,刚好那天送货而已。后来他发现这间房被出租了,他很纳闷才留下那张纸条。陈先生还说,他其实是二手房东,1102室也是向别人租的,原本想自己住但后来没住,就分成5间小房转租给别人。
知道被骗后,聂小姐认真查看,才发现自己保存的租房协议联单上,颜某填写的身份证号码根本看不清楚,他的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原先他在网上发布的一些出租帖子也都已经不见了。有网友发帖说,“我也被这个人骗过,就在这个月而已,被骗了两千多。”
颜某怎么会有这些房间的钥匙,他是不是房产中介人员,这些目前尚不得而知,梧村派出所已对该案立案调查。
【自贡搜房网提醒】
租房时
要看房产证身份证
市民在签订租房协议时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签租约前,一定要记得让房东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并要仔细核对,在签协议时一定要确认房产证及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是否为同一人,并要互留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二手房东,更要落实二手房东和房子产权人的租房协议,并且确认二手房东是否有转租的权利。如果对方没有转租的权利,就不能随意与二手房东签协议。否则,房子产权人随时可收回房子。小心谨慎,才能避免遇上假房东,引起租房纠纷。
(自贡搜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