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深圳市按合法途径报批的“高楼大厦”都是按照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已充分考虑城市的绿地规模及分布,包括深圳面积为974平方公里的基本生态控制线。部、省、市一直非常重视查处违法用地,近年通过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深圳违法用地行为逐步减少,今年上半年违法用地同比下降80%。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已在全市划分了十个责任片区,根据违法的风险等级确立了65条重点巡查路线和街道级网格化的机动巡查路线,市支队安排了10辆巡查车辆,建立了重点巡查和日常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历史遗留违建不属于“小产权房”
“深圳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是改革初期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上的外化表现,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制度变迁的必然产物,是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经阶段,不可避免带有转型期社会制度失效的特点,也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处处长刘丹说。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房屋。而深圳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原农业户口人员已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农村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实现了从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的二元结构到国家所有的一元结构的转变。
在全市土地已经国有化的大背景下,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在占地性质方面与“小产权房”存在着本质区别。深圳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不属于小产权房,未经合法审批、未取得合法产权的房产,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加改扩”的房地产权将暂缓登记
据介绍,现在深圳已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强调“加改扩”的危害性,动员小区居民举报、投诉;同时加强巡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处理;并要求各街道中队与小区物业紧密合作,严防违法建筑材料、工人进小区;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对存在违法加建、扩建、改建行为的房地产实施房地产权暂缓登记工作的通知》,对于存在违法加、改、扩建行为的房地产作出认定并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对房地产权采取暂缓登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