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退房潮问题上,不能单单考虑法律因素,还要有道义和情感上的考量。 ”有专家认为,对于退房潮,要坚持“契约精神”,但也要看到购房者在议价方面先天的弱势地位,看到开发商在推高房价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开发商不能以“契约精神”为由推开一切责任。
[纠纷案例]
房价一年多跌掉三分之一
11月18日,不久前刚在北京顺驰领海项目定下一套四居室的姚峰(化名)来到售楼处要求退还两万元定金。
冷清的售楼处没有太多看房的人,但却坐着十几个如临大敌的安保人员。事实上,仅仅交了定金的姚峰仍然是“幸运”的,就在他退房前的一周,11月12日,这个楼盘的部分业主聚集到领海售楼处进行“维权”。由于当时未能与相关代表达成一致意见,部分业主情绪失控,对售楼处模型沙盘进行了打砸。
这处已经卖了一年多的五环外楼盘曾经在2010年3月到5月间卖出了高达21000元每平方米的均价,然而目前其在售户型的价格已经回落到了14000元每平方米左右。7000元左右的落差让很多高点购房的业主难以接受,仅仅一年资产就蒸发了三分之一。
顺驰领海项目所遭遇的纠纷并非个案。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告诉记者,根据中原市场研究部门的初步统计,就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包括北京大兴顺驰领海、南京天正滨江花园、安徽芜湖镜湖世纪城、宁波合生国际城、北京京贸国际城(楼盘资料 业主论坛) 等八处楼盘的售楼处发生“维权”业主和开发企业的严重纠纷和冲突。这些引发冲突的项目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其在售房源的房价相比此前售出的已经大幅度缩水,降价幅度最高的已经接近一半。
[律师观点]
退房或补差价难获法律支持
对于购房人而言,一套房子在短短几周内,损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在情感上难以接受。然而即便业主既“震惊”又“愤怒”,但在一纸购房合同面前,这种对于价格的质疑却很难获得法律的支持。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如果仅仅是因为市场因素导致价格的变化,那么开发商在其中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以市场变化为退房或维权理由的话,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这样的维权在法律上很难站得住脚。
另一位房产纠纷专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仁藏同样认为,因为房价下跌要求退房或者退还差价是没有道理的,“合同具有相对性,对于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既然签字了,就要受合同约束,如果以当时合同签订价格过高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这是不能获得支持的。”
[专家说法]
开发商不能以“契约精神”推责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对于退房潮,要坚持“契约精神”,但也要看到购房者在议价方面先天的弱势地位,看到开发商在推高房价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开发商不能以“契约精神”为由推开一切责任。“在处理退房潮问题上,不能单单考虑法律因素,还要有道义和情感上的考量。”
将退房问题的解决寄托在企业自身的道义无疑有些理想化。从监管着手,彻底理顺房地产销售环节的种种弊端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事实上,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会存在“每遇降价必遭退房”的重要原因,也正是在于房地产销售环节上存在诸多不规范与不合理的漏洞。“首先就是定价问题。”张大伟表示,当下在降价项目出现纠纷首先就是开发商定价随意。很多项目预售周期过长,以北京通州为例,很多项目从开盘的每平方米不到5000元,在短短几年内就涨到2万元。在成本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对如此大幅度的提价早就应该纳入监管的视野。
还有就是开发商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部分违规行为或者承诺。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现行的预售制度仍然给捂盘惜售、分段放盘提供了存在的空间。不仅如此,在销售宣传过程中避重就轻,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大量的口头承诺根本不会写入合同,购房者往往会吃哑巴亏,这些问题在楼市走高的情况下容易被掩盖,一旦市场遇冷就会马上暴露出来,成为矛盾冲突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