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
6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多部门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实施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购买绿色建筑等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组织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等政策措施。
在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调整为不低于20%,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
购买二套住房则按照五环内外划分,其中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
通知还提出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北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将认定为首套住房。
此外,北京还将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并给予上浮贷款额度支持,最高可上浮40万元。
在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方面,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将搭建对接平台,鼓励更多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参与,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对居民家庭出售旧房购买新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推动旧房交易,旧房成功出售后,相关订金转为购买新房的首付款;如在一定时期内未能成功出售的,开发企业无条件退还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