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针对在婚前购房、婚后增设女方姓名这一现象而言,毫无疑问应当视作二人的共有财产。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物权范畴,其产权归属原则上应以房产证登记记录为准。
在此前提之下,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婚前个人财产附带上配偶姓名,无疑构成了行为主体对于自我财产权益的合理处分与赠予,进而使得此部分财产逐步演变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男方父母婚后全款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资的归属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予以判断,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状况是男方父母支付了购房款项,但年轻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在此前提下,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
第二种情况则是男方父母全额掏资购买了此套房产,且所有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情况下,那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