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大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二期棚改交房公告,确认了被征收房屋的交房时间以及需要提交的交房资料和流程等。
自贡大安区人民政府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大安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批被征收交房公告
大安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二批模拟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已于2023年2月17日结束,C1等5个地块均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到签约比例,大安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征收决定并于2023年4月21日公告,大安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二批签订的模拟征收补偿协议生效。现将项目被征收人交房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房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即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交房提供的资料
(一)未自主购买房屋安置及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
1.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2.被征收房屋内独立开户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相关资料注销件。
3.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征收房屋钥匙。
5.产权人不能到场的,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被征收房屋移交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内容需包括其委托办理领取补偿款的相关事项。
(二)已自主购买房屋安置的被征收人:
1.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2.被征收房屋内独立开户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相关资料注销件。
3.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征收房屋钥匙。
5.新购房屋购买合同(商品房、存量房)及网上备案表(棚改户自主购安专用),若新购房屋为商品房需提供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6.新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产权人不能到场的,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被征收房屋移交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内容需包括其委托办理领取补偿款的相关事项。
三、提交资料顺序
(一)为保证腾空交房工作有序开展,分地块每天限量交付被征收房屋。即:每天每个地块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签订顺序,办理6户被征收房屋资料接收工作。
(二)未在规定日期腾空交房的,待第一轮腾空交房工作结束后
再在本地块轮候。
四、其他被征收房屋涉及抵押、查封等情形的,须被征收人解除抵押、查封等后,才可领取补偿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