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申请办理的相关资料:
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户口薄;非本市的居民除身份证、户口薄外,还需要提供本人原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未成年的居民需提供出生证。
2.银行初审:贷款之前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会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真实的调查。通过贷前调查,银行会对认为符合此次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准备报批。
3.购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财产保险。
4.签贷款合同: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通知申请人取合同并且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5.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买卖双方应该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6.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并办理抵押登记。
7.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8.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9.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10.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不同的商业银行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三方面都有选择空间,针对不同客户群体他们都有相应的个人贷款方案。在购买房产时,请确保您充分了解相关的贷款政策和程序,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