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整合维护成果J区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成果公布
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J区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相关调整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东部新城发展,盘活存量土地,打造优美的空间环境和舒适的居住体验,优化城市形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东部新城建设发展中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了《〈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J区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方案。
二、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区域涉及J1-32、J1-34、J2-04、J2-10、J2-13地块,均位于东部新城片区东环线以西、东盐都大道以北。具体调整如下:
1.将J1-32、J2-04、J2-10、J2-13地块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为≤80米。
2.将J1-34地块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为≤36米。
3.优化调整J1-32、J2-04地块用地红线。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