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市政府同意《〈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C3-48-2、C3-70-C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相关调整内容,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关心优待退役军人,不断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同时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的问题,完善片区公共服务功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开展了地块调整论证,形成了《〈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C3-48-2、C3-70-C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二、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2个地块,均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光大街—凤凰坝片区,釜溪河西岸。一是调整C3-48-2地块用地红线,根据优抚医院和失能老人养护中心用地需求,将C3-48-2地块划分为3个地块,用地编码分别为C3-48-2、C3-48-3、C3-48-4,其中,C3-48-3地块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并结合建设需求确定地块控制指标;C3-48-4地块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并结合建设需求确定地块控制指标;C3-48-2地块用地性质不变。在C3-48-2、C3-48-3、C3-48-4地块西北侧增加一条城市支路,长度为302.11米,红线宽度为14米,双向两车道。二是根据土地权属和现状实际使用情况,将C3-70-C地块划分为:C3-70-C、C3-70-D、C3-70-E地块,其中,C3-70-C地块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商务金融用地,地块指标作相应调整;C3-70-D、C3-70-E地块用地性质不变。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3日